為兒子代付購房首付款,父親生病兒子卻未探視
父子反目引民間借貸案 法官巧用調解彌合親情
李怡楨 作
莆田網訊 近日,仙游法院榜頭法庭化解一起父親起訴兒子民間借貸案件。
經了解,2012年底,該案所涉兒子資金緊張,其父代付購房首付款、公共維修基金。但在2019年至2020年期間父親兩次患病住院,兒子均未探視。父親認為自己為兒子代付購房首付款、公共維修基金,但兒子未盡贍養義務,自己也就沒有義務為兒子購房出資;代付款項應認定為借款,兒子應償還。
受理案件后,承辦法官多次與原告聯系并到醫院探望,在幾番談話中了解到這位父親真實的需求不是償還款項而是兒子的關心與陪伴。而被告陳述自己長期在湖南,不方便也不愿意照顧父親。承辦法官抓住矛盾點對雙方進行思想工作。勸導原告要多與孩子溝通、理解孩子的難處,向被告解讀《民法典》相關內容。通過法理與情理結合進行耐心勸解,被告終于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同意贍養、照顧父親。雙方達成調解協議并簽訂《協議書》,父親撤回起訴。(湄洲日報記者 林曉玲 通訊員 林煒 朱美煙)